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等五部門 關于組織做好2023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 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科技部火炬中心關于印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備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火字〔2022〕174號),及《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科發高〔2018〕9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做好2023年度我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與認定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2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