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為一種可垂直起降、高速平飛的飛行器。其可以實現垂直起飛和降落,降低了對起飛和降落場地大小的要求。和目前產品相比,飛行器可在較大速度范圍內飛行,在航程、操控性,機動性、可靠性和噪聲等方面也具有優勢。
該飛行器可以作為空中平臺,搭載各類設備來實現不同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遙感、測繪、勘探、巡檢、管網和電力巡線、消防與災害管理、農林業管理、海上管理、產品交付、應急救援、投放和回收等。 飛行器的載荷、航程可以根據要求進行定制。可以實現的最大載荷為300公斤;最高巡航速度為300km/h;使用純電動力的最大航程約300公里,使用混動的最大航程可以超過1000公里。該飛行器也有望發展成一種空中出租車。
已完成起飛總重12公斤級原理樣機的設計、結構樣機研制、動力系統垂直起降實驗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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