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校區(qū)(西區(qū))消火栓改造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8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包含南湖校區(qū)室外消火栓的維修改造、新增和智慧消防系統(tǒng)集成。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工程。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投標人具備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本項目的特定要求:近三年內完成過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以上的消防新建工程或消防改造工程業(yè)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須提供合同首頁、合同服務內容、合同金額、簽章頁等關鍵頁復印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且注冊于投標單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或施工項目)項目的項目經理(須提供項目經理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B證、勞動合同、近3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項目經理承諾等);擬派技術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勞動合同、近3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4)財務要求:提供2020年度、2021年、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且2020年、2021年、2022年未發(fā)生虧損。 (5)信譽要求:①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提供相關承諾);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提供相關承諾); ③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工程質量事故(提供相關承諾);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須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截圖,網址截圖須體現(xiàn)查詢時間,查詢時間在本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之間及相關承諾); ⑤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項目中同時投標。(提供相關承諾)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7)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8)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要求的其他許可或認證資格。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網址:www.hbggzyfwpt.cn)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本項目公告具體內容以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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