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戲劇學院昌平校區通風除塵防爆凈化系統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北展北街華遠企業號17號樓10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 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中央戲劇學院昌平校區通風除塵防爆凈化系統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有機廢氣凈化系統、焊煙除塵系統、木工防爆除塵系統以及電力電纜、配管、橋架,以及相應配套土建工程,基礎、鋼筋、設備房及門窗等圖紙及文件包括的全部內容。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投標人必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二十二條之規定:(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二)資質要求:(1)具有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或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2)項目經理應具備機電工程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簡稱B本);(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4)本項目的供應商須為中央政府采購網工程定點采購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或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的的定點企業。(三)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政策。(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依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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