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高校: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加強學科群建設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2024年10月29日
內蒙古自治區加強學科群建設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促進學科交叉融合,提升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能力,提高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適配度,現就學科群建設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學科群建設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以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為根本任務,以重大科研項目為牽引,以有組織科研和創新團隊建設為抓手,整合學科資源,提升學科交叉水平,營造良好學科交叉環境,培育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學科增長點,為辦好兩件大事、實現闖新路進中游的目標貢獻教育力量。
到2027年,培育建設5個左右自治區級學科群和15個左右校級學科群,形成交叉特色鮮明、創新人才涌現、科研成果豐碩、學科生態良好的學科群建設格局。
二、全面提升學科交叉融合水平
(一)更加突出服務國家戰略和區域發展需求。學科群建設必須緊扣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和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重大戰略,積極響應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聚焦碳基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稀土新材料、氫能、新一代半導體材料、新型儲能、算力網絡、低空經濟、合成生物、人工智能等未來產業和防沙治沙三大標志性戰役、農牧業全產業鏈發展、自貿試驗區建設、穩邊固邊、北疆文化等自治區重點任務,開展跨學科研究,積極培育建設生態環境學科群、草原畜牧學科群、能源學科群、新材料學科群、北疆文化學科群等。
(二)更加突出跨學科復合型人才培養。學科群建設要強化交叉融合,重構人才培養新體系。要布局建設一批適應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學科專業,進一步創新人才培養理念,優化人才培養方案,改造升級傳統課程體系,打破學科、學院壁壘,整合學科、院系專業資源,建立開放性、可選擇的“課程超市”平臺,形成跨學科復合型人才培養特色,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養質量。
(三)更加突出有組織科技創新。學科群建設要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以重大科研項目支撐學科群建設發展。要瞄準行業產業科技創新需求,借鑒內蒙古高等研究院等新型科研組織形式,組織跨學科、跨院系、跨學校的創新團隊,聯合頭部企業、科研院所,積極承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自治區科技計劃等重大科研項目,協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產出一批原創性、引領性的科技成果。
(四)更加突出創新團隊培育建設。學科群建設要加大跨學科領軍人才引育力度,組建開放式、創新型高水平科研團隊,完善交叉創新團隊運行機制,不斷提升團隊科技創新水平。要設立學科群首席專家,發揮其在學術團隊中號召力和影響力,引領帶動團隊成員凝心聚力、共建共享,實現團隊既定目標。要根據學科群建設需要,以靈活的人事待遇制度,大力引進高端人才,源源不斷為團隊補充新鮮血液。
三、系統構建學科群運行管理機制
(五)建立首席專家負責機制。學科群實行高校學術委員會領導下的首席專家負責制,每個學科群設首席專家1人,由高校學術委員會組織遴選、學校聘任,負責學科群建設運行發展的全面工作,包括科學研究、團隊建設、人才培養、經費使用、績效考核等事項。首席專家應是自治區一流拔尖學科或一流拔尖培育學科帶頭人,聘任時年齡一般不超過57周歲,國內外知名專家且具備延聘條件的可放寬至60周歲,應承擔過國家或自治區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取得過國內外同行認可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較高的學術影響力,具備帶領團隊在相關學科領域開展具有開創性科研工作的能力。
(六)建立群成員動態調整機制。每個學科群應有1個主干學科和若干個支撐學科組成。主干學科一般應為自治區一流拔尖學科或一流拔尖培育學科,首席專家一般為主干學科負責人。學科群可設首席專家專兼職助理1人。支撐學科應具備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其負責人和成員由首席專家根據學科群建設需要遴選,報學校學術委員會審定。首席專家可建立學科群內部考核評價機制,對作用發揮不明顯、分配任務未完成的群成員可動態調整退出。
(七)建立學科群內部管理機制。學科群可自主建立科學規范、靈活高效的管理機制,提高建設及管理效能。學科群科研人員可采用主干學科所屬學院和學科群雙聘模式,其人事關系、組織關系、教學工作、日常管理由所在學院負責,人員待遇、職稱評審、績效考核可由學科群提出建議,直接報學校有關部門確定。學科群成員取得的研究進展和成果可跨學院、跨學科共享,在學位授權審核、學科評估等重要工作中,科研成果應由學科群主干學科優先使用。學科群應依據成果貢獻度及支撐情況,對支撐學科及成員給予獎勵,充分激發學科群建設內生動力和活力。
(八)建立學科群定期交流機制。學科群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全體成員參加的工作會議,主要開展學科群建設規劃研討、科研進展匯報、項目進度報告、年度建設情況總結等工作。學科群每月應至少開展1次相關領域學術研討,交流科研進展,研究解決學科群建設存在問題。學科群每年應至少主辦1次高水平學術會議或座談研討會,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對學科群建設問診把脈,幫助學科群把握學科發展動態和方向,提出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的科學問題,促進在相關領域培育新興交叉學科。
(九)建立績效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學科群建設周期一般為3年。建設期末,高校應對標建設方案組織相關領域專家、有關部門負責人開展建設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應作為下一年度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之一,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資金效益較高的學科群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資金執行進度滯后的學科群,按一定比例核減下一年度支持經費,直至取消學科群建設項目。教育廳將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學科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內教研〔2024〕33號)有關規定,對立項建設的自治區級學科群開展績效評價。
四、強化學科群建設組織實施
(十)加強組織領導。高校要將學科群建設納入學科建設總體規劃統籌考慮,確定學科群建設分管領導和牽頭部門,建立協調工作機制,涉及學科群建設規劃、建設經費使用等重大事項要提交校長辦公會或黨委會研究。要充分發揮高校學術委員會作用,對學科群建設目標合理性、建設內容必要性、建設方案可行性、創新團隊的基礎實力、學科交叉的融合關系、預算編制的科學性進行論證,確保學科群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十一)加強條件保障。高校要統籌中央和自治區高等教育專項資金和學校自有資金,設立學科群建設專項,原則上每年給予文科類學科群不低于200萬元、文理交叉類學科群不低于300萬元、理工農醫類學科群不低于500萬元經費支持。要根據學科群建設和發展需要,直接分配一定數量的博、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由學科群和所在學院聯合培養相關領域研究生。要在職稱評審、績效工資發放等方面充分聽取學科群首席專家的建議,對學科群作出突出貢獻的教師給予一定的傾斜。
(十二)營造良好氛圍。高校要鼓勵各學科主動開展學科交叉,建立跨學科學術交流品牌,圍繞重點學科交叉領域組織“學術沙龍”等品牌活動,大力營造學科群文化,凝聚學科交叉力量。學科群要構建首席專家、學術骨干、團隊成員之間溝通交流機制,注重學科梯隊培養,營造和諧寬容、開放向上的學術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