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公布第二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名單,5750門課程獲認定
日前,教育部公布第二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名單,共有5750門課程獲認定,其中包括1095門線上一流課程,472門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一流課程,1800門線上線下混合式一流課程,2076門線下一流課程,307門社會實踐一流課程。這是教育部實施一流本科課程“雙萬計劃”以來推出的第二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目前國家級一流課程數量已經過萬。與首批一流本科課程相比,第二批課程主要有三個顯著特點:一是覆蓋范圍更廣,5750門一流課程來自于804所本科高校,實現了所有省份全覆蓋,不僅有“雙一流”高校課程,也有大量地方高校的特色課程,教師參與面進一步擴大,“打造金課”成為廣大高校和教師的共同行動。二是課程結構更優,更加注重課程對不同人才培養目標的適教性,進一步優化了學科結構、區域結構和類型結構,5750門課程不僅覆蓋了全部學科門類,而且覆蓋了所有專業類。三是課堂改革更深入,反映中國式教育現代化和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新要求,落實國家教育數字化戰略,大力推動先進教育理念、數字化優質資源和創新性教學方法應用于教育教學改革,更加注重線上課程、虛擬仿真實驗課程的開放共享,提升線上線下混合式課程認定數量,進一步鼓勵線下課程有效運用智慧教室等新技術手段開展教學改革,加快教育教學的新形態形成。
下一步,教育部將繼續堅持高階性、創新性、挑戰度的標準,啟動第三批國家級一流本科課程認定工作,示范帶動更多高校和教師參與教育教學改革,推動課堂革命由外在推力轉為內生動力,為加快推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八部門印發《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賦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日前,發改委、教育部等8部門聯合發布了《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賦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達到50個左右,試點城市的突破和引領帶動作用充分發揮,在全國建設培育1萬家以上產教融合型企業,產教融合型企業制度和組合式激勵政策體系健全完善,各類資金渠道對職業教育投入穩步提升,產業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逐步形成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實施方案》圍繞“賦能”和“提升”,提出5方面19條政策措施。在賦能方面,主要通過“試點、政策、資金”三個抓手,為職業教育產教融合賦能。在提升方面,聚焦難點堵點問題,通過針對性政策措施和務實工作舉措,力爭實現“三個提升”。
三、2023自然指數年度榜單:中國在自然科學領域躍居榜首
據最新發布的2023自然指數年度榜單顯示,中國在自然科學領域已超越美國,位居榜首,榜單十強國家緊隨中美之后的依次為德國、英國、日本、法國、韓國、加拿大、瑞士和印度。
2023自然指數年度榜單揭示對高質量的自然科學研究貢獻最大的機構和國家,這些研究成果發表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之間。該榜單以貢獻份額(Share)衡量,中國對自然指數所覆蓋的四大自然科學類別(物理、化學、生物科學、地球和環境科學)的總體研究貢獻,已首次由第二位躍升至第一位。與2021年相比,中國的調整后份額增長了21.4%,在年度榜單十強國家中增幅最大。同時,中國在自然科學領域的主導地位在機構榜單中也顯而易見:機構十強中有6家來自中國:中國科學院(第1)、中國科學院大學(第5)、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第6)、南京大學(第7)、北京大學(第9)和清華大學(第10),其他十強機構為哈佛大學(第2)、德國馬普學會(第3)、法國國家科研中心(第4)和斯坦福大學(第8)。在化學領域的機構20強中,有18家是中國機構。
四、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22年度報告出爐
2023年5月,《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22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以下簡稱“報告”)在2023中關村國際技術交易大會發布,報告由中國科技評估與成果管理研究會、科技部科技評估中心及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共同編著。報告顯示,總體來看,隨著我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系列政策法規逐步落實,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已進入平穩發展階段。截止報告填報時間截止之日,2021年共有3649家高校院所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和技術開發、咨詢、服務方式轉化的合同總金額為1581.8億元,總合同項數為564616項,合同當年到賬金額(不含作價投資)為1016.9億元。2021年科技成果轉化總合同金額超過1億元的高校院所數量為314家。從高校院所所在地維度統計,合同總金額排在前三位的省份分別為北京(318.9億元)、江蘇(163.3億元)和上海(150.9億元),總合同項數排在前三位的省份分別為廣東(176967項)、北京(49087項)和浙江(44524項)。
五、《四川省重大科技專項管理規程(試行)》印發
日前,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四川省重大科技專項管理規程(試行)》,共四章、二十條,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制定依據、專項定位、計劃類別和組織實施原則。(第一到第四條);第二章組織與管理職責,明確了分級管理原則及科技廳、推薦單位、牽頭單位、專家咨詢委員會、執行專家組、跟蹤專家職責。(第五到第十一條);第三章項目過程管理,明確了項目組織方式、指南編制與發布、項目負責人、年度報告、中期評估、驗收評價、成果評價。(第十二到第十八條);第四章附則,明確了本規程施行時間、有效期等。(第十九到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