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高司函〔2021〕1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高等學校,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95號)和《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工程院關于加快建設發展新工科 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2.0的意見》(教高〔2018〕3號)要求,調動好高校和企業兩個積極性,實現產學研深度融合,我司組織有關企業和高校持續深入實施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根據《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管理辦法》要求,現公布2021年第二批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立項名單(見附件)。有關高校要加強對項目的指導和管理,項目負責人要與相關企業加強聯系,按照要求高質量高效推進項目實施。有關企業要保證資金及軟硬件投入按時到位,切實加強項目管理,嚴禁要求高校額外購買配套設備或軟件、支付培訓費等違規行為,保證項目順利實施。
附件:1.2021年第二批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立項名單(按企業排序)
2.2021年第二批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立項名單(按高校排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