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教育局、工信局、國資監管機構,長白山黨工委組織部、管委會經濟發展局、教育科技局、財政局,梅河口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工信局、國資委,省內相關高校黨委,相關企業:
現將《吉林省卓越工程師產學研協同培養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 吉林省教育廳
吉林省工信廳 吉林省國資委
2023年12月20日
吉林省卓越工程師產學研協同培養項目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全國全省組織工作會議部署要求,緊緊圍繞吉林振興發展大局,推動校企協同培養卓越工程師后備力量,現就實施吉林省卓越工程師產學研協同培養項目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考慮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培養大批卓越工程師”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我省“四大集群”培育、“六新產業”發展、“四新設施”建設大局,瞄準光電子信息、新能源、裝備制造、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重點產業發展需求,進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創新訂單招生、工程教育、留省就業全鏈條產業人才培育機制,實現專業學習與工程實踐相貫通、企業需求與項目合作相貫通、按需培養與留省就業相貫通,著力提高卓越工程師后備人才培養質量,為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率先實現新突破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二、目標對象
協同培養項目以培養一批卓越工程師后備人才為目標,利用5年時間,遴選培養1000名理學基礎理論功底扎實、工學專業技術能力突出、具備工程技術創新創造能力、善于解決工程技術難題的工程碩士和博士。首批計劃招錄150名左右。
工程碩士項目,每年從統考生中招錄,學制3年,其中1年在學校進行公共課程和專業課程學習,2年在企業開展工程實踐并完成學位論文;工程博士項目,每年從統招生中招錄,學制3年或以上,其中1年在學校進行公共課程和專業課程學習,其余在企業開展工程實踐并完成學位論文;在職產業骨干素質提升項目,每年從省內企業招錄,學制3年或以上,其中1年在學校進行公共課程和專業課程學習,其余回到工作單位繼續承擔工程項目并完成學位論文。以上3個項目單獨編制定向培養專業目錄。
三、項目條件
協同培養項目參與高校、企業應符合“三強一優”標準。
(一)高校學科優勢強。相關學科專業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服務行業人才需求等方面應有突出貢獻,師資力量雄厚,在新工科建設中取得顯著成效,培養經驗豐富、優勢特色突出、科教產教融合成果豐碩,畢業生質量較高,供不應求。
(二)企業承載能力強。能夠代表本行業本領域工程技術先進水平,一般須承擔省級以上重大項目或工程,有與高校協同培養工程技術人才的合作基礎和經驗,營收情況好、盈利能力強,具備協同培養所需的工程、項目、人才、資金等保障。主要選擇承擔“卡脖子”核心技術攻關企業、產業鏈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以及中科院系統科研機構等。
(三)雙方合作意愿強。高校和企業在某一具體學科專業領域有良好合作基礎,在人才培養、技術攻關、項目開發、成果運用等方面溝通密切并取得一定成果,雙方有較強合作意愿和明確的合作方向。
(四)協同育人機制優。校企雙方簽訂符合產學研協同培養規律的相關合作協議(意向),明確各方在培養對象管理、合作內容、條件保障、經費分擔、人身安全、成果考核、導師聘任、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培養項目高質量實施。
四、實施步驟
(一)項目申報。開展企業、高校產學研協同育人需求調查摸底,對照“三強一優”條件,結合高校優勢學科、企業需求方向與雙方合作基礎等實際情況,指導符合條件的高校和企業聯合進行項目申報。
(二)論證確定。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論證,根據參與產學研協同培養單位人才培養需求和培養能力,綜合考慮高校與企業合作意愿、合作基礎、承載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見建議,研究確定支持項目。
(三)聯合招生。每年8月底前,項目高校會同企業根據項目安排,確定年度培養方案。工程碩士項目,每年9月底前發布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次年3月底前由項目高校會同企業聯合組織開展工程碩士面試,確定錄取名單;工程博士項目,每年12月底前發布工程博士招生章程及招生專業目錄,次年4月底前由項目高校會同企業,按照“申請考核制”聯合組織開展工程博士招生,確定錄取名單。招錄錄取后,學生與學校、企業簽訂三方協議。
(四)課程培養。培養對象在校期間,按要求完成所在專業公共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項目高校可會同企業適當開發與工程應用密切相關的專業課程,對培養對象進行有側重的專業素質培養,著力豐富其可應用、可轉化的專業知識儲備。
(五)工程實踐。培養對象須順利完成課程培養并取得應有學分后,方可到企業轉入工程實踐培養階段。在企業期間,由企業會同高校緊密結合所承擔項目任務,指導培養對象完成學位論文開題、撰寫和答辯。
(六)授予學位。培養對象按規定完成學業后,由高校和企業聯合針對學習、實踐等情況進行考核,合格的由高校發放畢業證書、授予相應學位。項目企業通過明確發展規劃、提高保障待遇等方式,積極引導培養對象留企就業。
(七)評估驗收。項目培養周期結束后,組織專家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對專業課程設置、實踐項目安排、課題任務完成等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對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取消項目資格。
五、主要任務
參與協同培養項目的校企雙方應成立聯合工作專班,負責協同培養任務的具體實施。
(一)協同確定培養目標。高校在征求企業意見的基礎上明確培養對象在高校階段的培養目標、課程學習、校內實訓及研究任務,開展學習階段課程考核。企業在征求高校意見的基礎上明確培養對象在實踐階段的培養目標,提出科研攻關項目或要解決的工程技術難題。可依托目前合作科研項目、企業工程技術需求榜單、在研項目等明確協同培養需求、目標和任務。
(二)協同實行“雙導師”制。高校優先選配理論水平較高、承擔工程項目較多、工程實踐經驗豐富的教師作為培養對象學校導師,企業優先選配技術負責人或技術帶頭人作為培養對象企業導師,校企導師之間加強聯系溝通,一生一策制定“雙階段”協同培養方案,明確培養定位及目標,細化課題研究、畢業設計等各培養環節。
(三)協同落實“雙階段”考核標準。高校階段,培養對象必須完成指定課程學習并取得規定學分,完成學校規定的培養環節。企業階段,培養對象必須遵守保密、知識產權保護、競業禁止等要求,在校企導師共同指導下,結合學位論文撰寫,參與承擔至少1個具有工程性、實踐性和應用性的攻關項目,項目完成情況作為專業實踐考核標準。
(四)積極引導培養對象留省就業。高校和企業要加強對培養對象的宣傳引導,通過推介我省就業政策、提高福利保障待遇、做好職業生涯規劃、提供干事創業平臺等多種方式,爭取培養對象留企工作。培養對象畢業后愿意留在企業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
六、組織保障
省委組織部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省教育廳會同省工信廳、省國資委等部門共同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一)省委組織部對省級卓越工程師產學研協同培養項目培養對象實行備案跟蹤管理,在“長白英才計劃”中對校企“雙導師”給予重點支持;會同省教育廳等部門對協同培養項目實行全過程質量監控,進行中期和期滿考核評估。
(二)省教育廳將工程碩博士培養情況作為高校新工科建設、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等的重要依據,納入“雙特色”建設考評體系;在組織研究生“產教融合型”導師遴選時,對參與項目的企業專家給予傾斜;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項目所在高校增列工程碩博士專業學位點;加大對特色產業學院的建設指導和運行支持力度,對校企協同培養形成的教學和科研成果予以優先支持與認定。
(三)省工信廳、省國資委組織指導參與協同培養的企業,提供設備設施、工程技術項目、優秀師資資源、培養對象食宿、商業保險等保障,將工程師隊伍建設等產學研協同培養情況作為企業考核及申報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重要參考,支持工作成果突出企業建設企業技術中心、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及創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四)省人社廳賦予符合條件的企業高級職稱評審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急需緊缺工程人才校企共享制度。對企業吸納的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允許提前一年參加所在企業的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
(五)省科技廳鼓勵支持校企協同培養項目相關校企導師、工程碩博士依托協同培養課題,申報產業研發項目。在項目評選中,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工程碩博士參與攻關研發、承擔具體任務、協同培養成效明顯的重點科技項目。
(六)參與高校、企業分別明確一名領導同志具體負責協同培養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保障,雙方定期研究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報告階段性情況。在企業實踐階段,由企業安排保障培養對象食宿通勤,企業根據培養對象承擔工作量、所在地生活成本等因素,合理發放學習補助和生活補貼,并為培養對象購買醫療、人身等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