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管辦〔2023〕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有關博士后設站單位:
根據《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度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23〕38號),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組織開展了2023年度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以下簡稱“博新計劃”)的申報和評審工作,共計1000人進入會議評審階段,最終確定了499名獲選人員。現公布有關獲選人員名單,部分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自2023年起,國家資助博士后研究人員計劃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設站單位分配指標的方式進行資助,實行分類分檔資助,共分為A、B、C三檔,其中A檔為“博新計劃”。2023年國家資助博士后研究人員計劃A檔“博新計劃”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8萬元(即通過博士后日常經費撥付的生活補助經費),資助期為2年。另外,由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配套8萬元科研啟動經費。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將在獲選人員資助期滿前對其開展科研業績評估考核,擇優予以獎勵性資助。
獲選人員須在博士后設站單位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須將人事關系(含人事、工資關系及人事檔案)轉入博士后設站單位。擬進站的獲選人員須在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在所申報的擬進站單位辦理博士后進站手續,在已選定的合作導師指導下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獲選資格。獲選人員在站期間公開發表的有關論文、科研成果、專利等,須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由‘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資助”及資助編號。入選過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博士后國(境)外交流項目及其他國家級人才計劃的,原則上不得重復獲得資助。
請有關設站單位及時通知獲選人員,按照“博新計劃”有關要求加強對獲選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為他們提供良好的科研條件和寬松的科研環境,確保“博新計劃”取得實效。如有放棄獲選資格的人員,各設站單位須將已撥付的資助經費退回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會,同時提交放棄獲選資格的說明。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博新計劃”,完善配套政策,抓好項目落實,為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創新型人才貢獻力量。
聯系人:胡老師
電 話:010-62335395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