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科技管理部門,各省級重點園:
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海南省以超常規手段打贏科技創新翻身仗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更有活力的產業創新生態系統,根據《海南省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現將2023年海南省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認定申報有關事項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各省級重點園區。
二、申報條件
(一)綜合體依托具備條件、有意愿的省級重點園區建設。綜合體服務的產業規模較大、集聚度較高,符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產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產業配套能力、市場競爭力。
(二)所在的物理空間,面積一般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重點園區應引進或依托重點園區專業化研發服務機構并設立獨立法人單位負責申報和運營綜合體。運營機構在產業公共創新和服務方面具有較好工作基礎,具備市場化運營管理和服務能力。
(四)重點園區針對重點產業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科研院所、若干家創投機構及檢驗檢測、標準信息、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等專業化服務機構,綜合體能為企業提供集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計量測試、科技金融、人才培訓、技術市場為一體的全流程創新綜合服務。
(五)園區所在市縣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應為綜合體提供穩定的前期運行服務經費保障。
三、申報材料
(一)海南省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認定申報書及建設方案;
(二)本地支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的政策文件(可作為申報書的附件);
(三)相關佐證材料;
(四)申報材料由所在市縣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報市縣政府審核同意后,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申報材料由所在市縣科技管理部門負責統一報送省科技廳高新處。
四、相關要求
1.材料報送。申報機構需登錄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完成信息填報工作,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市縣科技管理部門須于8月8日前在系統中完成初審工作,上傳初審意見(推薦函),并提交省科技廳。
五、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高新技術處(海口市海府路89號)馮桂珍,電話:65333525。
附件: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3年7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