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有關要求,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創新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方式,推動解決海南產業發展中的技術難題,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根據《海南省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實施方案》相關要求,海南省科學技術廳在向社會公開征集的基礎上遴選了一批“揭榜掛帥”科技項目需求,現將榜單予以發布,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詳見附件《2022年省重點研發“揭榜掛帥”項目榜單(第一批)》。
二、揭榜流程
(一)有意向的揭榜方應結合張榜項目具體需求及自身能力,在榜單發布后主動與發榜方對接洽談(發榜方聯系方式請與省科技廳對口業務處室對接獲取),細化落實合作具體內容,達成共識;發榜方、揭榜方按有關規定簽訂技術合同,并共同制定發榜項目的實施方案(按省重點研發項目申報書格式填寫)。
(二)達成合作的項目須通過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新系統入口(http://202.100.247.126/egrantweb/)網上填報,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技術合同等相關附件。申報流程為:
1.注冊帳號。揭榜方首次申報省級科技項目,需登陸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點擊“注冊”,按照提示完成注冊流程。每個單位只能注冊一個“單位管理員”帳號(“單位管理員”帳號不能直接申報項目),“單位管理員”帳號可以創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帳號,本單位的“項目申報人”帳號由單位管理員統一管理。已在本系統注冊的單位或人員可以直接使用原賬號登陸,不需要重新注冊。
2.在線填寫。項目申報人登錄系統后按支持方向(高新技術、社會發展、現代農業)在線填寫《海南省重點研發項目申報書》,項目遴選方式選擇:揭榜掛帥。并在附件欄上傳相關材料,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至本單位管理員進行審核。
3.在線審核。申報單位管理員審核申報材料,確認無誤后,在管理系統內提交省科技廳。
4.項目修改。項目申報期內,項目申報人可向業務主管處室申請撤回或修改完善,經申報單位管理員審核后,重新提交至省科技廳。
(三)海南省科學技術廳對簽訂技術合同成功揭榜的“揭榜掛帥”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提出擬支持項目名單及補助金額,經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省科技廳及時發布立項通知。
(四)省科技廳將揭榜制項目列入省重點研發項目進行管理,并按有關規定與發榜方、揭榜方簽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
(五)本批“揭榜掛帥”項目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23日,請提前做好項目申報工作,避免集中造成擁堵。
三、相關要求
(一)“揭榜掛帥”項目按照《海南省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實施方案》(瓊科〔2021〕110號)和《海南省重點研發專項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瓊科規〔2021〕18號)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二)榜單申報“不設門檻”,項目牽頭申報和參與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項目負責人無年齡、學歷和職稱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的優勢團隊積極申報。聯合申報單位不超過4家(含牽頭單位)。
(三)“揭榜掛帥”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受承擔的省級科技專項在研項目數量限制;在申報其他省級財政科技專項項目時,所申報的揭榜掛帥項目不計入限項數量。
(四)揭榜方(含合作單位)與發榜方不能為同一單位或其關聯單位。
(五)資助方式
1.企業作為發榜方的項目,資助方式按照《海南省科技項目揭榜掛帥制實施方案》執行。
2.省政府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市縣政府、重點園區作為發榜方的“揭榜掛帥”項目,省級財政資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補助和后補助。
(1)對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事業單位牽頭揭榜的項目,實行前補助資助方式。項目立項后,省級財政資金一次性撥付項目牽頭單位。
(2)對于企業單位牽頭揭榜的項目,采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方式。項目立項后,按照不超過財政資助總經費的50%,撥付項目牽頭單位。在項目驗收通過后,再根據項目完成和資金使用情況給予相應補助。
(3)項目牽頭單位按照項目研究進度,根據項目負責人意見,及時將財政資金撥付至項目參與單位。項目參與單位不得再向外轉撥資金。
3.企業、市縣政府、重點園區等補助資金撥付按照發榜方、揭榜方技術合同約定的撥付方式執行。
四、聯系方式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65389015;
業務咨詢:
高新技術方向:65323068;
現代農業方向:65342626;
社會發展方向:66290357。
附件:1.2022年省重點研發“揭榜掛帥”項目榜單(第一批)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5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